根據(jù)工作需要,我單位現(xiàn)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名中級雇員?,F(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shù)、范圍
(一)招聘崗位與人數(shù)
招聘中級雇員7名,主要從事管理輔助工作,具體工作崗位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部分崗位要求學士學位(詳見附件1)。
(五)年齡限40周歲以下(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七)以下情況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道德品質(zhì)上有劣跡行為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xiàn)場報名??忌ㄟ^微信小程序搜索“海納職通”進入“海珠雇員招聘專區(qū)”報考平臺進行線上報名并上傳所需的報名資料。包括: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原件)、學歷證、學位證(崗位4和崗位5如有也可提供)、工作經(jīng)歷證明等崗位要求的有關材料,上傳材料不齊全將不能通過審核。
(二)資格初審
考試前,招聘單位將通過報考平臺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請考生確保填寫的報名信息真實、準確。資格審核通過的,方能參加考試。
(三)考試和資格審查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以電話或短信通知為準。
(2)筆試形式和內(nèi)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及專業(yè)知識等??忌鷳{有效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開始30分鐘后未能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
按招考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和筆試成績高低順序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和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上述比例的崗位,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考生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忌M行資格審查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原件)、學歷證、學位證等崗位要求的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在校驗后退還本人)
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考察、錄用、試用全過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3.面試
面試形式和內(nèi)容:面試的具體形式和內(nèi)容由用人單位確定。
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分數(shù)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若出現(xiàn)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綜合排名。
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棄體檢、錄用資格等,造成該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考生已無可遞補的情況,用人單位可根據(jù)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設定的條件和進入資格審查的比例,以筆試成績高低,再次組織報考該崗位的考生進行面試。
(四)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應聘者,在一個月內(nèi)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jù)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考核聘用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間因勞動者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按照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海珠區(qū)政府門戶網(wǎng)站(www.haizhu.gov.cn)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按照編外人員管理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標準按區(qū)、用人單位雇員管理有關文件執(zhí)行,具體工作崗位由招聘單位統(tǒng)一調(diào)配。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其他
(一)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報考條件的方可報考。凡不按規(guī)定條件報名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招聘崗位,不得兼職,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單位的,應當于用工前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三)咨詢電話:020-84400746(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本公告由海珠區(qū)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本單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1.海珠區(qū)住房和建設局招聘雇員崗位表.xlsx
廣州市海珠區(qū)住房和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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