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和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187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條件
(一)招聘計劃
崗位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科學 | 社會 | 信息 | 美術 | 心理 | 音樂 | 體育 |
中學 | 29 | 32 | 28 | 22 | 24 | 5 | 4 | 2 | 4 | 4 |
小學 | 21 | 9 | / | 3 | / |
(二)招聘條件
1.身心健康,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能勝任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具有與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業(yè)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
2.年齡要求:限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戶籍要求:須具有浙江省戶籍,以2026年3月23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4.學歷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應學位的,可報考中學、小學相應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但未取得相應學位的,僅限永康生源或永康戶籍人員報考小學語文、小學數(shù)學、小學科學崗位。(永康生源指高考錄取時考生戶籍所在地為永康)
5.教師資格要求:除普通高校2026屆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外,考生須取得與報考崗位相匹配的教師資格。未申領教師資格證者需提供相應的國家教師資格考試《中小學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及與申領崗位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教師資格種類要求不得低于報考崗位所屬學段,中學小學合并設崗的崗位小學教師資格也可報考。
教師資格任教學科要求如下:原則上要求與任教學科一致,外語教師資格證也可報考英語崗位,物理、化學、生物、自然教師資格證也可報考科學崗位,歷史、政治、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地理教師資格證也可報考社會崗位,計算機、信息技術教師資格證也可報考信息崗位。
6.其他要求
(1)2026屆畢業(yè)生學歷和學位證書均應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2)其他證書均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取得,且報名時仍處于有效期內,其中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以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考的,至下一輪教師資格認定時該合格證明須處于有效期內。
(3)在普通高校脫產(chǎn)就讀的非2026屆畢業(yè)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規(guī)定不得將其確定為錄用人選的人員;在各類人事考試中曾被有關部門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并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近三年內因違規(guī)帶生等師德師風問題受到查處的人員;永康市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其他經(jīng)認定不宜報考的情形。
二、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2026年3月23日8:30起至2026年3月27日17:00止,逾期報名無效。
2.報名方式:下載“釘釘”app,用釘釘掃描左側二維碼加入組織(須實人認證),加入組織后掃描右側二維碼填寫報名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表入口于2026年3月23日8:30正式開放)
二維碼:(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3.資格審核:初審通過的報名人員允許參加筆試。筆試結束后對擬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通過的人員不得入圍面試。
經(jīng)資格初審,若崗位報名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3倍,該崗位將按比例核減計劃數(shù)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除資格審查不通過或崗位取消的人員可限時改報外,其余報名人員一經(jīng)報名不得改報。
資格審核相關材料:普通高校2026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應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學信網(wǎng)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身份證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教師資格證);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wǎng)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教師資格證);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截至報名時合同期未滿的社會人員還應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意見。
資格初審主要審核報名表填寫的內容(要求如實填報),資格復審為線下現(xiàn)場審核(一般放在筆試結束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入圍面試資格。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yè))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審核不通過。
4.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需繳納考務費50元。繳費方式及繳費時間另行通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的報名無效,不得參加筆試。報名繳費成功后原則上不予退費。
(二)考試
報考人員必須參加由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聯(lián)合組織的業(yè)務考試。考試形式分筆試、面試。
1.筆試
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yè)知識。小學學科專業(yè)知識參照中學(初中)學科進行考試,中小學合并設置的學科教育基礎知識參照中學(初中)學科進行考試。具體考試辦法另行通知。
筆試合格分:設置筆試合格分,根據(jù)實際參加考試并取得有效分數(shù)的人數(shù)與成績,計算出各崗位的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以60分為筆試合格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為筆試合格分。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的不能進入面試。
2.面試
在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招聘計劃數(shù)在25人及以上的,按1: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在15人-24人之間的,按1: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在4人-14人之間的,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計劃數(shù)在3人及以下的,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如遇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同分的,則一并列為面試對象。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具體面試辦法另行通知。
總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如總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筆試成績再相同,則以加試形式進行區(qū)分,加試辦法另行通知。
(三)體檢
1.體檢對象根據(jù)各崗位的招聘計劃,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2.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zhí)行,上述辦法中未有明確規(guī)定的則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修訂意見執(zhí)行。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四)考察
考察按《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因懷孕不能參加全程體檢的,順延(限延一次)到下一期教師招聘時一并進行體檢、考察。
(五)選崗
選崗時根據(jù)考取的類別和學科按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進行崗位選擇。同類崗位綜合成績排名相同,筆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筆試成績仍然相同,則采用同分教師現(xiàn)場抽簽方式確定選擇學校崗位的先后順序。
多學段合并招聘的崗位選崗時,擬聘用人員若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須優(yōu)先保障高學段崗位。
(六)聘用
1.擬聘用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進行公示。因公示期間有異議經(jīng)核實不具備聘用條件的、經(jīng)檔案審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因此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2.擬聘用的2026屆畢業(yè)生至2026年7月31日止未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試用期滿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聘用人員延期轉正;在聘用后一年內(截止2027年9月1日)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聘用人員,解除聘用關系。試用期間,因違法違紀應當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的,予以解聘。
3.聘用前須將戶口遷移至工作單位集體戶口,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資格。
4.所有聘用人員需與聘用單位簽訂不少于6年的服務期限合同,在服務期內未經(jīng)主管部門同意不得調離或參加其他事業(yè)單位的招聘考試。
三、其他事項
1.涉及到人員數(shù)量確定時,按四舍五入進行計算。
2.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F(xiàn)為永康原公參民學校民轉公政策性保障的人員允許報名。
3.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如報名情況,資格審查情況,準考證領取,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擬聘用名單等)均在以下網(wǎng)址公告,請隨時關注,不再另行通知。咨詢電話:0579-86468265。
永康市人民政府網(wǎng)(網(wǎng)址:https://www.yk.gov.cn/)
4.所有報考人員在聘用前保持電話號碼不變,24小時電話通暢。
5.對考試期間出現(xiàn)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和省有關規(guī)定進行認定與處理。
根據(jù)省人力社保廳下發(fā)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guī)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在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wǎng)上予以公布。希望廣大報考人員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6.永康市人力社保及教育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組織招聘部門無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進行解釋。
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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