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州消防救援法治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云南省專職消防隊伍管理辦法》及《云南省消防救援隊伍政府專職消防員招聘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紅河州消防救援支隊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消防文員(法務崗位)。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消防文員1名,具體崗位為支隊法務中心法務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負責支隊法律保障服務工作,具體包括指導、監(jiān)督基層大隊監(jiān)督執(zhí)法、行政許可等執(zhí)法服務;參與消防立法調研、執(zhí)法規(guī)范化建設、執(zhí)法監(jiān)督及法制咨詢;重點承擔重大案件前置指導、典型案例編纂、法治人才培養(yǎng)及交流培訓等工作。
二.招聘條件與范圍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政治審查合格,本人及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無危害國家安全等嚴重政治問題。
3.熱愛消防救援事業(yè),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管理,自愿從事消防文員工作。
4.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已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C類及以上)。
5.年齡為25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對于持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類)或具有2年以上法律相關工作經歷者,年齡可放寬至37周歲。
6.精通刑法、行政法等領域法律法規(guī),具備扎實的法律理論基礎和較強的法律文書寫作、案件分析、組織協(xié)調及溝通表達能力。
7.身體和心理健康,符合崗位職責要求。
8.具備熟練使用計算機及WPS、Office等辦公軟件的能力。
(二)優(yōu)先聘用條件
在同等條件下,以下人員可優(yōu)先聘用:
1.烈士、因公犧牲軍人、消防救援人員的配偶及子女。
2.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人員、退役士兵。
3.具有政法、法律相關專業(yè)背景的院校畢業(yè)生,或具有2年以上司法機關、律師事務所、政府法制部門法律實務工作經驗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2.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被軍隊除名或開除軍籍的。
3.曾因違反管理規(guī)定,被消防救援隊伍或其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4.有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有參與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身體或精神患有不宜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
7.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不適合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制度與福利待遇
消防文員實行8小時工作制,可享周末雙休、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具體按照本單位實際情況執(zhí)行。
(一)薪酬待遇按照本單位相關薪酬管理制度執(zhí)行,并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試用期不繳納公積金),以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福利待遇。
(二)試用期期限為1個月,試用期工資2500元/月。
(三)提供工作期間的飲食和被裝等,每年組織體檢1次,轉正后可申請加入單位工會。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自愿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政治考核、體格檢查、公示錄用程序進行,相關招錄情況在“紅河消防”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布,全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不設現場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3.報名郵箱:應聘者需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將所需材料電子版發(fā)送至官方郵箱:hhzdfgk@163.com(郵件主題請命名為:“法務崗位+姓名”)。
(二)報名材料(請?zhí)峁┣逦鷴呙杓?/span>
1.《紅河州消防救援隊伍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消防文員)報名登記表》掃描件;
2.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C類及以上)復印件;
3.學歷證明,提供畢業(yè)證掃描件,大專(含)以上學歷人員還需提供學信網學歷在線認證報告;
4.符合優(yōu)先錄用條件的,還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5.應聘者須仔細核對填報的信息,并按要求在報名表內上傳照片,報考信息一經提交或審核通過,不再允許做任何修改。因身份證過期、信息填寫失誤、照片模糊或變形,造成招聘過程出現問題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應聘者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預計2025年12月中下旬)
支隊將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將收到現場資格審查通知。應聘者需按通知要求,攜帶所有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A4紙規(guī)格)至紅河州消防救援支隊指定地點進行現場核驗。復印件不予退還。
(四)考核測試
通過資格審查者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己税ǎ?/span>
1.筆試:主要考查法律專業(yè)知識(側重刑法、行政法及消防法律法規(guī))、綜合分析及公文寫作能力。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變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及儀表舉止。
(五)政治考核與體格檢查
1.政治考核: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政治考核標準進行,全面審查應聘者及其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
2.體格檢查:在指定的市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六)公示與錄用
1.根據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按權重計算)排名,結合政治考核和體格檢查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
2.擬錄用名單在“紅河消防”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錄用手續(xù)。
3.錄用人員需簽訂《入職承諾書》,并參加為期不少于1個月的入職培訓。培訓考核合格后,正式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限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培訓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1.招聘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輔導、培訓活動,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3.招聘過程中,應聘者須保持通信暢通,因個人原因導致未能及時接收通知的,責任自負。
4.紅河州消防救援支隊擁有對本通告及招聘過程的最終解釋權。
咨詢電話:0873-379056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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